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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省级轮作休耕项目实施范围及实施对象的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8-10-10
 

各镇街道农村工作科:

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耕地轮作休耕试点资金及实施要求的通知》(苏财农〔201893 号、苏农财〔201822 号)文件精神,我市被列位2018年省级轮作休耕试点示范县,项目要求我市在不超过5个镇(街道)集中连片实施轮作休耕面积1万。

围绕粮食产业供给侧改革和稻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2018年初步选择在我市优质稻米品牌化、产业化开发已有一定基础的华士、徐霞客、青阳、祝塘、长泾等5个镇实施省级轮作休耕试点示范项目;根据省政府对苏南地区在2—3年内要轮作休耕一遍的要求,2019年预计在利港、璜土、周庄、顾山、南闸等镇(街道)实施。2018年省级轮作休耕项目的实施对象为项目所在镇的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实施条件是单个实施对象的轮作休耕面积集中连片200亩以上,休耕轮作方式为稻、绿肥轮作。

以上为我市2018年省级轮作休耕项目实施范围及实施对象的初步意见,现向各镇(街道)征求意见,各地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于1015日前向江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反映,联系人:周燕,联系电话:86862569

江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1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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