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业委员会种养业黄名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要求,对达到“黑名单”等级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个人,应依法公开其违法信息。
2018年度,我市生产环节共根据“江苏省农业委员会种养业黄名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要求,对达到“黑名单”等级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个人,应依法公开其违法信息。
2018年度,我市生产环节共有2家生产经营单位和13名个人被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依照“江苏省农业系统社会法人失信行为分级标准”、“江苏省农业系统自然人失信行为分级标准”评定,其中2家生产经营单位和5名个人被记录“一般失信行为”一次,均未达到黄名单和黑名单评定等级。特此通报。有2家生产经营单位和13名个人被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依照“江苏省农业系统社会法人失信行为分级标准”、“江苏省农业系统自然人失信行为分级标准”评定,其中2家生产经营单位和5名个人被记录“一般失信行为”一次,均未达到黄名单和黑名单评定等级。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