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依据: 关于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与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1999]29号) 二、办事指南: 受理部门:江阴市职业能力鉴定指导中心 办理时限:手续齐备三个工作日内 申请人需提供资料:遗失启事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照片一张。 服务电话:0510-8602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