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人社险〔2010〕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市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0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锡人社发[2010]5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0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公布如下:
一、2009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5890元。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991元,计算最低缴费系数使用的缴费基准数为1794元。
二、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9711元,下限为1583元。2010年7月1
日至2010年8月31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2009年度标准执行。
三、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一档为1683元,二档为2392元,三档为2991元。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2009年度标准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