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手续由江阴市人才服务中心承办。 申办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江阴市引进人才审批表》; (2)《重新建档申请表》一式两份; (3)由毕业院校教务处出具并盖章的学籍卡或有效学历证明; (4)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批准组建相应评审委员会的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上级文件或通知、原始评审表); (5)调入单位盖章的《干部履历表》;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高层次优秀人才档案重建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接到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符合条件的开具《重新建档证明》,确认档案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