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手续由江阴市人才服务中心承办。 申办时原则上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护照及身份证; (2)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国(境)外学位、学历证书; (4)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提供在国(境)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提供国内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关证书,并提供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跨国企业工作或学习2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及业绩证明; (6)相关研究成果、科研项目资料; (7)《引进留学人员审批表》; (8)《留学人员来澄创业工作单位证明书》或留学人员创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9)留学人员原行政关系隶属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或其他证明; (10)留学人员配偶随迁,需提供《结婚证》及当地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供其子女出生证明和相关证明。 人事关系和户口迁入江阴市的国(境)外高层次优秀人才,其申办手续办理程序: (1)市人才服务中心在接收申报材料后的3—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留学人员在国内有人事档案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 (3)经审核无误后(引进人才职称由市职称办审核),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才流动介绍信》或《干部调动介绍信》,用人单位或引进人员携《介绍信》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局或调入单位报到; (4)用人单位或引进人员持《调入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人事关系和户口不迁入江阴市的国(境)外高层次优秀人才,市人才服务中心给予登记备案,并发给《江阴市优秀人才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