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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科研经费、项目经费资助的申办手续

 
发布时间:2011-10-09
 
 
 
(一) 引进国内高层次优秀人才科研经费的申办手续
该项手续由江阴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承办。
申办时原则上应提供以下材料:
(1)《江阴市优秀人才证明书》;
(2)《科研经费申请表》一式四份;
(3)科研项目评估报告;
(4)本人身份证明;
(5)用人单位支付科研经费的凭证;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办手续办理程序:
(1)由江阴市科学技术局牵头组成评估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评估,出具项目评估报告;
(2)各种资料报送江阴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进行审核;
(3)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4)上报中共江阴市委、江阴市人民政府;
(5)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支付。
(二)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经费资助申办手续
该项手续由江阴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承办。
申办时原则上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设站单位的申请报告;
(2)全国博管办或省博士后工作部门签批的同意做博士后的批文;
(3)博士后进站申请表、审批表;
(4)培养博士后的流动站与设站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合同书;
(5)研究项目的相关资料;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办手续办理程序:
(1)各种资料报送江阴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审核;
(2)江阴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将审核结果报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3)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支付。
(三)在站的博士后项目经费资助匹配的申办手续
该项手续由江阴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承办。
申办时原则上应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经费资助匹配申请表》一式四份;
(2)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在澄工作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请表、审批表;
(4)获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经费资助的批文。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办手续办理程序:
(1)各种资料报送江阴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审核;
(2)江阴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将审核结果报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3)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支付。
(四)留学回国人员科研项目经费资助匹配的申办手续
该项手续由江阴市人事局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承办。
申办时原则上应提供以下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科研项目经费资助匹配申请表》一式四份;
(2)《留学人员在澄工作证明书》;
(3)获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无锡市外专局经费资助的批文;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办手续办理程序:
(1)各种资料报送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进行审核;
(2)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将审核结果报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3)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支付。
(五)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挂职锻炼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博士或博士毕业生经费资助申办手续
该项手续由江阴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承办。
申办时原则上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四份;
(2)博士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
(3)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挂职协议或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办手续办理程序:
(1)各种资料报送江阴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审核;
(2)江阴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将审核结果报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3)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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