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社发〔2013〕37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610个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61号),我省江苏恒远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等58个单位被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名单附后),开展博士后工作。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此通知后,各市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积极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通知本次获准设站的单位,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建立博士后工作管理机构,制定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并帮助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选聘等服务工作。
二、获准设站的单位,要充分认识博士后工作在人才队伍建设和技术创新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博士后工作纳入本单位战略发展的大局中去规划和建设,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尽快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工作。
三、为完善我省博士后工作管理网络,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通讯录》,由各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将电子版上报省厅。
联 系 人: 鲜 峰
联系电话:025-83687885
邮 箱:jsbsh@126.com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