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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03-14
 
 
 

中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文件

澄人社群组发〔2014〕2号

 

关于印发《市人社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行政科室、事业单位:

现将《市人社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5日印发

共印45份

市人社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江阴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局机关先行一步,局领导班子从3月7日开始启动教育实践活动;局下属各事业单位3月上中旬启动。这一环节的主要任务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现就这一环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做好准备工作

(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准确理解把握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思想准备。各领导班子要在集中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措施。

(二)成立组织机构。局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抓好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和抓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责。

(三)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普通干部群众、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和老同志、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听取他们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建议。初步梳理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四)制订实施意见和方案。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问题,紧扣省委“四查四治”、市委“五检查五解决”、局党委“五查五纠”这条主线,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涉及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更为具体尖锐,群众期盼值更高的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及具体措施等。在此基础上,制订本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具体实施办法。

(五)及时汇报沟通。上级党委动员大会召开后,及时与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建立联系的局班子领导同志进行对接,汇报前期准备情况和活动总体考虑。尽快提供实施意见和方案,经审阅同意后,就动员时间和形式向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请示,并附实施意见。

二、组织动员部署

(一)适当形式动员。结合自身实际,以适当形式灵活安排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工作。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开展活动作出部署,表明决心和态度,动员全体党员、干部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各自联系点的动员活动,提出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提前发布有关动员的相关信息。

各单位参加动员活动人员范围:本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可选择一定数量的服务对象参加,数量可按照不多于参会人员总数的10%掌握。

其他需要列入参加动员人员范围的,与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确定联系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商定。

(二)开展民主评议。动员活动时,要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对非领导班子成员的本级党员领导干部,一般要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表提前发放填写,动员活动结束后一律在现场投入票箱,由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回收汇总。对民主评议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注意加强跟踪了解。

(三)进行个别谈话。动员活动后,局领导班子成员对联系点进行面上个别谈话。

个别谈话人员范围:(1)领导班子成员;(2)近5年退出班子的老同志;(3)下设科室主要负责人。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可选择一定数量的服务对象进行个别谈话。

其他需要列入谈话人员范围的,由确定联系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商定。

三、开展学习教育

各单位要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并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

(一)组织专题学习。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做到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学习计划要报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阅。紧紧围绕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分专题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及局党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各单位至少召开1次班子学习会、1次专题学习会和1次党员学习交流会。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基层党内生活制度,认真组织开展1次党员集中学习交流会。

(二)开展专题讨论。联系学习吴仁宝等重大先进典型,结合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实际,广泛深入开展“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打牢查找问题的思想基础,使实践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激发谱写中国梦江阴篇章的强大动力。局领导班子成员注意对联系点专题讨论情况的了解掌握,加强督查指导。

四、广泛征求意见

紧紧围绕省委“四查四治”、市委“五检查五解决”、局“五查五纠”,坚持直接到群众中听取意见,既“面对面”更“背靠背”,既“真听声音”更“听真声音”。持续深化“三解三促”,集中开展“四听四问”,听普通干部群众的意见,听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听老同志的意见,听党外人士的意见;问效,了解对自身作风情况的看法和评价;问怨,了解对干部作风的怨言和怨气;问症,了解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和症结;问策,了解改进作风的对策和措施。

(一)深入群众直接征求意见。深入开展“三解三促”,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有序地走基层、听民声、求良策。采取现场体验、随机走访、“微调研”、接访下访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矛盾集中、意见多的地方查找问题,走到基层群众中间、服务对象身边征求意见。

(二)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各单位班子成员要召开有关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建立联系点的负责同志结合指导联系点工作,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条线、同系统可根据需要合并召开基层座谈会。

(三)采取其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要广泛开展“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惠民生”主题实践活动,面向普通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离退休老同志、党外人士、行风监督员等五类对象,以五位一体(电台热线、12333电话热线、局门户网站、人社微博、问卷评议)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联系群众,接通地气,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要根据部门职能特点,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四)梳理汇总意见。纪检、组织、信访部门分别对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汇总。对近年来“三解三促”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原汁原味地梳理汇总,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报送局领导小组。

各单位要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五、坚持边学边查边改

教育实践活动从一开始就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立学立行、边查边改、即知即改,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增强信心。

(一)把学习教育与查找问题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搞好思想教育,切实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轻视思想、观望心理、敷衍态度和担心情绪,深入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学风中的形式主义,不能简单以记多少学习笔记、写多少体会文章来衡量学习效果。

(二)把学习教育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对查找出来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能改的马上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做到有起色、有进展。

(三)把学习教育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从源头上防治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适用的坚持,不适用的废止,需要完善的尽快完善。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出台一些即知即改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令行禁止。

六、有关具体要求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扛起来,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活动启动前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就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约谈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层层传导政治责任。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全程督导、随机抽查、“一把手”专项述职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建立联系点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认真审阅各单位的实施意见和动员活动的有关重要材料,积极参加各单位领导班子学习交流会等重要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到基层单位调研走访等形式,帮助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查找问题。学习、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结束前,约谈各单位负责人,听取抓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汇报,提出意见建议;对这一环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分析评估,防止和克服降低标准的倾向。

各单位要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经局领导小组审阅后,以文件形式报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征得同意后,对下一环节工作进行整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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