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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群众路线  做群众工作  密党群关系——市人社局“一把手”上党课材料

 
发布时间:2014-04-23
 
 
 

                                                    季相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指出,要深刻认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与第一批学教活动相比,第二批学教活动是在群众家门口搞活动,与群众联系紧、感受深,不良作风更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活动成效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按照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聚焦反对“四风”,切实解决问题,扎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把改进作风成效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一、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及历史形成

(一)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

群众路线的内涵十分丰富,包含着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辩证法和价值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工作方法。概括起来说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这四句话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前两句阐述的是党的群众观点,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它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问题的世界观;后两句是党的群众观点的具体化,即如何把党的群众观点落到实处,它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问题的方法论。二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了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整体内容。

1、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这是我们党对待人民群众的基本立场、态度的群众观点,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观点。群众路线不仅具有深厚的政治基石,而且具有深刻的理论基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是党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正是紧紧依靠群众、坚决为了群众,对人民负责、向人民学习,才使群众路线建立在科学的价值基础之上,在党员干部中扎根,从群众中汲取智慧,才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当前,我们党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继承和发展,其本质是回答共产党人的价值究竟是什么,权力由谁赋予、又为谁使用。这要求我们摆正党与人民群众、公共权力的关系,解决好权力主体、权力目的和权力价值问题。要从人民的需要决定个人对权力的取舍,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当人民公仆。

“一切为了群众”。党章规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期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我们党成立以来,始终与人民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根本目的是让人民生活得幸福美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这是新一届党中央忠实践行群众路线,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一切依靠群众”。我们党是靠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起家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了中国人民站起来、硬起来、富起来、强起来,无一例外都是党通过做群众工作,紧紧依靠和紧密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干成功的。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依靠群众则一切困难都能克服,离开群众则一事无成。我们党的执政根基、生命血脉、力量之源都在人民群众。历史和现实都充分说明,只有依靠人民群众,党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才能得以实现。

2、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中国共产党最基本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是党的群众观点的具体化,这是群众路线的又一重要内容。它正确地揭示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指明了正确实现党的领导的根本途径。在具体工作中坚持群众观点,工人阶级政党需要有这么一条根本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也是根本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群众路线既是价值观,又是方法论,是在群众观点的指导下,达到人民至上价值观彼岸的工作方法。1943年,毛泽东系统总结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同党的群众观点的有机统一结合,也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同党的群众路线的完美结合。

“从群众中来”,就是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集中群众的智慧和经验,对群众意见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提炼和深化,形成比较正确的、深刻的、系统的意见,从而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这是领导向群众学习,了解情况、认识事物、发现真理的过程。“从群众中来”,表明人民的实践是政策方针的核心来源,要符合群众实际的需要,而不是我们脑子里幻想出来的需要。

“到群众中去”,就是要把已经制定的符合客观实际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群众进行实践,化为实际行动,并使之在群众实践中得到检验、丰富和发展,并在实践中完善提高。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体现我们领导工作既当群众先生、又做群众学生的生动实践和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执政为民情怀。“到群众中去”,表明思想认识和政策执行要符合群众的自愿,由群众自己下决心,而不是由我们代替群众下决心,由人民来检验、修正、补充和完善党的政策法律。

(二)群众路线的历史形成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一个优良传统,是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标志之一。

1、群众路线的提出。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坚持了一条走群众路线的方针。1922年7月召开的党的二大通过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就指出:“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在1925年10月召开的中共扩大执委会决议案中又指出:“中国革命运动的将来命运,全看中国共产党会不会组织群众,引导群众。”1928年6-7月召开的党的六大也作出了“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的重要论断。同年11月,李立三根据党的六大精神在同浙江地区负责人谈话时指出,在总的争取群众路线之下,需要尽最大的努力到下层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的领导人首次使用“群众路线”这一概念。1929年9月,由陈毅起草、经周恩来审定的《中央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三处提到“群众路线”,即筹款工作要“经过群众路线”,没收地主豪绅财产要“经过群众路线”,红军给养及需用品问题也要“渐次做到由群众路线去找出路”。1929年12月,毛泽东在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中指出:党的工作要“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路线去执行。”

2、群众路线的发展成熟。1943年6月,毛泽东同志在为中央起草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首次科学地、较为系统阐述了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和实施的基本步骤,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高度,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进行了精辟概括。毛泽东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这是群众路线具有成熟的理论形态的重要标志。1945年党的七大把群众路线作为党的根本路线和优良作风明确载入了党纲党章,在肯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领导方法的同时,增加了群众观点的表述,并将其作为领导方法的前提,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这标志着作为毛泽东思想重要组成部分的群众路线已经成熟,并为全党所接受。

3、群众路线的定型和权威表述。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根据执政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群众路线又作了新的丰富和发展。1956年9月,在中共八大上,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对党的群众路线作了新的概括,系统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和依靠群众;二是党的领导工作能否保持正确,决定于它能否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党必须根据群众的实践来检验自己的工作。“中国共产党坚定地信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这一条真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身上的枷锁,只有靠人民群众自己的双手来打破;人民的幸福生活,只有靠人民群众自己的双手来创造。从这个真理出发,我们的基本工作方法就是:领导和群众相结合,一切工作走群众路线,放手发动群众,有领导地展开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把群众的智慧和意见集中起来,依靠群众的力量来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把群众路线确定为毛泽东思想三个“活的灵魂”之一,并将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4、群众路线的传承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群众路线进行了开创性继承和发展。邓小平把“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各方面工作成败的标准,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党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明确提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理念,尤其是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内容。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等重要思想,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保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根本点,作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任务。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党的群众路线视为“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对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出了动员和部署。2013年6月18日,中央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着眼党的奋斗历程和执政使命,着眼“两个100年”目标和中国梦,深入阐述了群众路线对于党和人民事业的极端重要性,为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指明了实践路径。通过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对全体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将为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性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要坚持群众路线,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人们把党和群众的关系比作鱼水关系,这是非常恰当的。共产党如果离开了群众,没有群众的支持,就将一事无成,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和发展的可能了。

(一)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内在要求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理想信念的动摇,是脱离群众的根源。为了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我们必须牢牢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动摇。我们党是一个用马克思主义作为行动指南的党。马克思主义全部理论的最高价值取向可以概括为一句话,这就是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和人类的解放。我们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就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

  树立“一切为了群众”的权力观,是我们党的执政宗旨和政治责任。当前,在我们党内的确存在着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弄虚作假,不务实效,不负责任,贪图名利,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的现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围绕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国人民庄严承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确,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积累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条件,应该让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我们共产党人更要对各类困难群众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时引用了郑板桥“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诗句,并强调,我们共产党人对人民群众的疾苦更要有这样的情怀,要有仁爱之心、关爱之心,更多关注困难群众,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生活水平。

(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保持党长期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

在世界范围内,任何政党在其执政活动中都面临如何处理政党与群众的关系问题。这是关系到能否巩固其执政地位、实现其执政目标的重要的社会基础问题。历史从正反两面经验证明,凡是政党在执政活动中能处理好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以不同方式代表人民群众利益,就会得到人民群众拥护,就会巩固其执政地位;反之,就会遭到人民群众反对,最终导致执政地位丧失。这是政党执政的一条普遍的、客观性的规律。

党在全国执政以后,手中有了权力,脱离群众的危险性比在革命年代要大得多。党执政以后进入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时期,脱离群众的危险性又会进一步增大。这是一个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头等问题。当党政干部执掌了大量公共权力而又缺少相应的制约,“官僚主义”的坏风气便可能冒头甚至蔓延。党注意作风建设时,领导干部会自觉联系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而当党风不正时,“突出官权、泯灭民权,以官为主、以民为仆,以官为本,唯官是从,官民严重对立”的官本位思想就会像病菌一样四处流布,党的生活变得随意化、庸俗化,党内自由主义与好人主义盛行,一些党员甚至挡不住诱惑、守不住底线,掌握大权的领导干部与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远。历史教训一再警示,任何政党,一旦丧失民心,都逃脱不了被人民无情抛弃的命运。对此,我们必须时刻警惕,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这样,党的执政地位才能更加巩固。正是站在这样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就有可能发生毛泽东同志所形象比喻的“霸王别姬”。

(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加强新时期党建的重要途径

与过去相比,我们的党员队伍力量大大提升了,我们拥有的经济实力和财力大大提高了,我们掌握的各方面资源大大增加了,我们可以运用的科技手段大大丰富了。但全党同志务必谨记,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代替人民的力量,不代表人民利益,不贯彻群众路线,不秉持群众观点,再雄厚的实力、再庞大的队伍,也只能是无基之台、无本之木、无源之流。

坚持群众路线有利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方面,基层党建可以吸取民众智慧,另一方面,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出现问题最容易听到民众意见。党的基层组织身处群众之中,最了解群众的疾苦和迫切愿望,要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承担为民排忧解难的重任,塑造党的良好形象,发挥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争取吸引更多的先进分子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有效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坚持群众路线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一项复杂工程,最关键的就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也是衡量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根本标准。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才能获得群众对于党的领导的认可和支持,进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实现长期执政。  

坚持群众路线有利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形势和巨大挑战。我们党是一个善于总结和运用经验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这一重要经验对于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并取得实效。坚持群众路线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力量源泉。相信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的根本力量。

三、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党的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群众路线贯彻执行得好,我们事业就会无往而不胜;什么时候群众路线贯彻执行得不好,我们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甚至失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和所面对的客观环境已经发生根本变化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是全党每一位同志都要深入思考的一项重大课题。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全面铺开。经过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带动政风民风持续好转,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宝贵经验。特别是着力整治“四风”方面的一系列举措,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多正面、积极的影响。当前,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面向基层,主要是在地市级以下开展,单位多、人数多、领域广、范围广,党员干部的从业状况、职业构成、活动方式和思想状况构成复杂、素质不一、差异较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把握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新特点,对出现的各种新现象“号准脉”“治好病”,高标准高质量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结合江阴人社工作的具体情况,全局党员干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

(一)树立“为民”的发展理念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首先要明确“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为人民”。发展为人民,就是要坚持发展与民生并重。发展与民生是辩证的关系,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民生;但如果没有发展,民生事业的提升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因此,我们的党员干部要高度认识党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性,树立“为民”的发展理念,这是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根本前提。

1、要敢于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吴仁宝老书记说过,大发展小困难、小发展大困难、不发展最困难。在“坚持发展”这个问题上,要高举大旗,决不能模糊、犹豫、怀疑,甚至停止。人社工作必须紧贴中心、服务大局搞好“公转”;必须履职尽能以作为求地位,搞好“自转”。只有与时俱进、追赶时代,才能永不固步、永不停滞,才能实现更高质量、更具优势、更可持续的发展。

2、要率先发展。古人说,“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只有目标高远、抱负远大,才能凝聚人心、增强动力,激发斗志、催人奋进。人社工作的水平必须与江阴在周边地区所处的发展地位相适应,必须与江阴百万人民的所需所盼相适应。要跳出人社看人社,跳出江阴看江阴,坚持敢为人先、勇争一流,巩固地位、保持领先的目标,始终以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来激励自己、要求自己,奋力开创江阴人社工作率先发展的新局面。

3、要创新发展。创新是破解难题的法宝。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指出要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精神面貌从“稳”、“守”、“怕”中解放出来,以敢为人先的锐气、敢攀新高的勇气、敢争一流的志气,把思想认识从不合时宜的理念、做法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处理好贯彻上级精神与结合江阴实际的关系,真正做到发展理念“新”、业务知识“精”、工作方法“活”,在政策制定、工作创新、改革实施等方面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二)落实“惠民”的民生举措

做好群众工作不是简单的送温暖,也不是纸上谈兵,空喊口号,而是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难,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在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现实问题的过程中,解开群众的思想疙瘩,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这是我们党做群众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最实际、最普遍、最有效的群众工作。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必须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全面把握当前人社领域深化改革的方向和重点,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率先创优为动力,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务实勤奋、开拓创新,使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实、有效落实。

1、让群众“更有钱花”,全力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李克强总理在答中外记者问提到就业工作时指出,没有就业就没有收入,也难以增加社会财富,一个家庭没有人就业就是毫无生气,没有希望。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要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2、让群众“更有依靠”,全力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社会保险是人民群众生存发展的最后一道“防护网”。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取消双轨制,消除身份限制;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调整社会保险费率;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多渠道充实社保基金;提升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水平;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办好养老保险事业。

3、让群众“更有发展”,全力做好人才人事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4、让群众“更有安全”,全力做好劳资维权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

今年,我们在完成好城乡就业政策全面并轨,提高居保、征地农民、退休职工待遇等工作的基础上,下一步要着重做好以下15项工作:

1、打造便捷高效的现代化人力资源市场。按照虚实结合、互动促进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适应我市实际的公共就业数字信息平台;与江阴日报合作创办《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报》。

2、实施人力资源全员实名制动态管理。

3、规范技能人才企业化评价。通过强化目标导向、资格准入、实时监控、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及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推动技能人才的科学开发和持续发展。

4、全力争创创业型城市。优化“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落实“六补一贷”创业政策,开展企业家与创业者“一对一”创业帮扶活动,举办“创业创意大赛”评选活动,重点推动“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和项目入注,争创省创业型城市。

5、完善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根据省政府93号令有关精神,完善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妥善处理好虚拟安置问题。

6、接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实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公务员、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解决养老保障制度的“双轨制”问题。

7、落实城镇职工大病患者年度救助和大病保险。出台具体标准和办法,对医保结算年度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的重病和大病患者实施年度医疗救助。

8、改革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做好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改革的配套改革,将医疗费用原单病种定额结算方式改为总量控制、单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混合型付费方式,提高医保基金运行水平。

9、建立医保多元化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建立医疗机构现场监管、医疗审核智能监控和定点药店远程实时监控等为主体的医疗保险多元化智能监管平台,规范医院、诊所临床路径,杜绝医疗机构冒名顶替、小病大治、以药换药、以药换物行为。

10、创新成立中国长江国际人才研究院,积极实施博士后、海外工程师集聚计划。

11、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正式投入运行,高技能人才国际化工作取得突破。

12、全面推进各项人事制度改革,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13、推进军转干部属地管理。加快建立“以各镇、街道所辖社区党组织为基层工作单元”的企业军转干部管理及维稳工作网络。

14、要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实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卡制度,有效监控企业工资发放情况。

15、推进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搭载。

(三)提升“便民”的服务能力

服务群众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形势下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既要提高对群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要掌握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便民利民的服务能力,真正做到在为民上做好服务,在务实上转变作风,在清廉上树立形象。具体来说,主要应从提高以下能力入手:

1、提高与群众的接触和沟通能力。要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深入到问题和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在与群众面对面的接触和沟通中,学会“群众语言”,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提高与群众打交道的能力。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不等于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必然密切,一旦淡薄宗旨意识、淡化群众感情,就会出现“楼高了,事却难办了;学历高了,话却不会说了”等问题,这正是教育实践活动所要破解的现实课题。

2、提高协调关系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今天,面对群众急难之事,我们迫切需要把群众安危冷暖记挂在心的情怀,不要等到群众反映强烈了或者上级批示了才去解决。要运用行之有效的方法,化解群众的不满情绪和各种矛盾,有效增强党与人民群众以及人民群众之间的团结和谐。要及时发现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各种倾向性的苗头问题,及时消除各种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隐患。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要“早说话,说真话,会说话”,“不失语,不妄语,不乱语”,及时有效地加以处置。特别是监察、工伤、仲裁等部门,要切实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执法水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3、提高人社窗口服务群众的能力。窗口直接接触办事群众,直接体现我局工作作风。要以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推进窗口单位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在服务上形成品牌。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统一着装或挂牌服务)、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做到服务受理“不推诿”、服务办理“不积压”,积极打造“15分钟人社公共服务圈”,努力实现人社服务窗口由“一站式”向“一窗式”服务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四)建立“利民”的长效机制

群众工作是常态化、长期性工作,只有以科学的制度为根本保障,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长效机制,才能避免形式主义和短期行为。因此,必须健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工作制度,在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规划的原则上,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承传统、大胆创新,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大体说来,必须抓住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民主决策机制。正确的决策,是最大最有效的群众工作。要创新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决策程序,按照上级部署,对比周边态势,建立现代听证、民意测验、舆论调查等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政策要走民主程序,进行可行性论证,广泛听取各个层次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重大决策没有兼顾各方利益的政策不出台、得不到大多数群众赞成的政策不出台、与民争利的政策不出台,防止因政策措施制定不当给群众利益造成损失,引发群众的不满,切实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要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的联系群众机制。群众工作是常态工作、长期工作,只有走上制度化、长效化的轨道,才能避免群众工作中的短期行为和“作秀”行为。一是要切实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大力推进各项公开工作,通过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和举报电话,利用信息网络手段,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发表意见、进行监督。完善行风政风监督员制度,继续邀请行风政风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深入开展人社专职协理员进村入企活动,并建立起人社协理员联系制度。二是要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制度、下访制度、包联帮扶、征集意见、矛盾排查等一系列制度,开展局领导包片活动,定期召开工作推进联席会议,促使党员干部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完善党员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高质量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三是要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制度。以“公平正义”为原则,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最大限度地缓解社会冲突,减少社会对立,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要建立健全畅通快捷的民意诉求机制。要充分尊重群众表达诉求的权利,不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搭建各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建立起畅通快捷的民意表达渠道。一是要建立健全信访制度。完善信访督查专员、领导包案处理信访大要案、领导接访及带案下访、首办责任制等制度,确保群众的信访诉求有结果、有反馈。二是要疏通各种形式的民意反映渠道。做到办公、热线电话畅通,领导接待日有领导,听取群众意见有回应,征求民意实现定期化、程序化、公开化。三是要建立起健全科学的群众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和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把群众的认可作为考核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树立“亲民”的自身形象

要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服务至上”工作主线,打造“六个人社”为工作目标,夯实自身建设这个基础,树立人社部门亲民的良好形象。

一是政治上要强。看得见的是操守行为,看不见的是精神信仰。心系苍生、情怀百姓,方能以修身齐家律己,以治国平天下言志。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着力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修养,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注重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定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以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观念上要新。更新观念不仅要体现在科学发展的理解和把握上,体现在牢固确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上,体现在开创江阴人社事业新局面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为江阴实现新一轮改革发展新辉煌作出更大的贡献上。要紧密结合人社工作发展的实际,重新审视我们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法,重新审视我们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重新审视我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思想观念滞后的问题,把观念更新作为先导性任务,以思想解放带动工作观念更新,以观念更新带动工作实践创新,以实践创新带动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使工作真正做到与时代同进步,为人社事业的发展提供思想保证。

三是业务上要精。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对人社政策业务的学习钻研。要努力养成勤于学习、乐于学习的良好习惯,切实把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作为自己的第一需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从书本中学习,到实践中学习,向群众学习,学政策、学理论、学法律、学管理、学业务,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推动人社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做好人社工作的智慧和能力,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减少盲目性,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四是标准上要高。只有坚持高标准才能产生高质量。要树立“要干就要争第一”的思想,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凝心聚力的干劲、求真务实的作风、争创一流的志向,为人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不懈奋斗。要有一股实劲。要发扬“拓荒牛”的精神,点燃“二次创业”的激情,脚踏实地,从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努力、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一步一个脚印把工作做好。要有一股狠劲。遇到矛盾困难,要直面矛盾,迎难而上,善于开动脑筋、敢于动真碰硬,不达目的不罢休。要有一股韧劲。看准的事情,认准的目标,只要有利于全局、有利于群众、有利于发展,就要义无反顾地做下去,决不能虎头蛇尾、半途而废。

五是方法上要活。面对着新形势下不断凸显的新矛盾和新问题,要灵活工作方法,针对当前人社工作的特点实际,用科学的、全面的观点去研究问题,用辩证的、切合江阴实际的方法和途径去解决问题,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具体工作,确保上级的各项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到基层。

六是作风上要实。就是要唯实要实干。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善于把上级指示精神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准确定位工作,按职责抓好落实,切实把精力用在干事业上,把心思用在勤奋工作上。形成重实际、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风气。真正体现 “求真务实、立说立行”的作风理念,使人社工作始终贴近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群众。

七是团结上要紧。团结就是力量。全局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调,从工作的全局想,求同存异,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要学会换位思考,善于调整心态,闻过则省知错必改。要团结一心、步调一致,相互配合,服从大局互相协作、相互包容,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分工不分家,真正做到全局上下思想同心、行动同步、事业同干,形成良好的干事创业风气,共同完成改革创新各项任务。

八是服务上要好。要将“服务至上”的观点贯穿于人社各项工作中。深入开展好人社服务窗口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树立“处处是服务”的思想,做到良言对人、平等待人、热忱助人,以良好的服务赢得尊重。工作中严谨细致,对待任何一项工作和每一个服务对象都做到不敷衍、不偷懒、不应付。严谨细致,一丝不苟,以良好的业绩,努力让领导放心、群众欢迎、社会满意。

九是纪律上要严。要按照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严格约束好自己的言行,远离“雷区”、严守“红线”,始终保持政治本色,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执行廉政规定,自觉净化社会交往,在工作和生活中做事有原则、做人有底线、做官有准绳,始终做到清醒头脑、清净心灵、清白为人,树立人社系统良好形象。

十是行为上要正。公道正派是立身之本处事之基。要练就抵制诱惑的硬功夫,不仅要在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行得正,更要在“私下”做得端。要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善于慎独自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内修于意,外制于形,守住阵脚,行所当行,止所当止,形成自我警戒、自我反思、自我修养的良好习惯。努力做到公道办事,坚持原则,不循私情,情趣健康,谨慎交友,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

最后,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会议上指出的好干部“20字标准”来与大家共勉。好干部就是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信念坚定,就是要把理想高高举过“头”顶;

为民服务,就是要把宗旨深深烙在“心”里;

勤政务实,就是要把发展紧紧抓在“手”中;

敢于担当,就是要把责任稳稳扛在“肩”上;

清正廉洁,就是要把名利远远抛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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