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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09-10
 
 
 

澄人社群组发〔2014〕12号

市人社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实施办法

根据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和《江阴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聚焦“四风”解决突出问题

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回应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回应对照检查材料查摆的突出问题,回应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回应上级党组织点明的问题,紧紧聚焦“四风”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动真格、打硬仗,出成果、见成效,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1、突出重点抓问题整改。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基础上,前后接续、力度不减,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中梗阻”等问题;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特别是文山会海出现反弹等问题;吃拿卡要、执法不公和不规范等问题。局党委、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对照上述问题,认真自查,逐项整改,把聚焦反对“四风”与促进我市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正确把握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检验的发展业绩。

2、集中力量推进专项整治。继续深入落实中央部署“7+4”专项整治任务,认真抓好省委部署“八大专项治理行动”和市委“445”专项行动方案、13个专项治理行动,同时要围绕服务窗口作风效能、基层站所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行政审批、依法行政等6个方面进行专项整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作风建设带来的新变化。

3、下大力气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大病保险年度救助等与千家万户密切相关的14个重大民生问题,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区别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对目前能够解决的马上办,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限期办,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着眼惠民便民,从解决群众就业创业、因病致贫等具体困难做起,特别要关爱生活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带着感情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要确定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公开承诺,进展情况要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坚决纠正“为官不为”不良作风。对那些工作不在状态、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的,对执行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不认真甚至变形走样的,对群众诉求推三阻四、没得好处拖着不办的,对改革发展稳定问题、人社民生工作不上心、不研究,虽不违规不违纪但也不干事不担责不作为的,要从严监督问责,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把履职尽责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及时发现和选拔使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树立正确导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奋发有为、积极作为。

二、切实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坚持把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一些切口小、招数实、行得通、效果好的办法措施,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要重点在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党组织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强化党员日常管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强化服务载体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平台,提高办事效能。

三、务实有效抓好建章立制

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强化制度执行,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硬约束。

1、把中央和省市级层面出台的制度承接好。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规范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和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等管理,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等制度规定。认真贯彻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贯彻第一批活动中出台的10个即知即改制度规定、“1+10”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文件。全面落实市委、局党委在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调整完善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加强机关绩效管理,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健全大督查机制、强化执行力,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改进党员领导干部学风等10个方面制定出台的制度,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2、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原则,建立健全具体、可量化、操作性强的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制度。局机关部门重点围绕科学民主决策、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执法部门重点围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阳光执法,窗口单位重点围绕便民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各党组织都要重点围绕增强党组织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员管理等健全完善制度。

制度建设要务实管用,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制定的每项制度都要深入研究讨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度,要从群众角度出发,不能只方便自己、不方便群众。防止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对那些重数量轻质量、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设甚至搞制度作秀的,要坚决叫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畅通信访、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让群众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四、动真碰硬正风肃纪

认真执行制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法制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增强遵规守纪、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和群众举报、网络舆情等反映的问题,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搞例外、绝不姑息迁就。对顶风违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形成强大震慑,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2、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对有这样那样问题的党员、干部,既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又要慎重稳妥,防止简单粗糙。已经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规定不明确的要认真研究,形成明确政策意见,并注意统筹协调,避免政出多门、政策偏颇、宽严皆误。要立足教育提高,对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干部,只要主动讲清问题,深刻认识,认真纠正,有的可不予追究,有的可免予处分。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主动查摆收“红包”,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不上交、不主动报告组织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切实做好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稳妥有序地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出口机制。注重运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对评议结果较差的,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严格按照党章和党纪党规办事,掌握政策、慎重处置,该说服教育的说服教育,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要结合市委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探索力度,积累工作经验。

五、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专门召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整改情况通报会,组织群众评议。参会人员范围在参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范围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扩大普通群众代表参加的范围和比例。局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梳理汇总评议情况,向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对有关问题和建议,督促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加以整改落实。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整改情况“好”和“较好”累计得票率低于80%,群众反映意见比较多的,由局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在整改未达到要求前,不得召开总结大会。

各单位根据整改情况民主评议结果和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报局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适时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并讲话;建立联系的局领导讲话,要对所联系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评价并提要求。参会人员范围参照动员大会范围确定。

活动结束前,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听取局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建立联系的局领导的情况通报,集中开展一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加强干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善始善终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防止前紧后松。局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督促各单位对前段工作开展“回头看”,认真制定整治措施、为民办实事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并严格审核把关,指导抓好落实。

1、一把手亲自负责。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局党委制定的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对涉及本单位本业务条线的整改事项,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整改思路,牵头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着力抓好重点制度的研究建立。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适时召开一把手专项述职或工作推进会,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工作开展。坚持敢抓敢管,狠抓落实,既抓好领导班子的整改,又督促班子成员搞好个人和分管领域的整改,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反弹的,要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改进。

2、上下联动合力整改。对需要上下联动整改的事项要认真梳理分析,要结合职能职责,主动认领和帮助解决基层反映的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千方百计推动解决,既不能束之高阁、绕着走、往外推,也不能说大话、开“空头支票”,更不能用花拳绣腿的“面子工程”糊弄群众。

3、列出清单公开整改。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根据“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列出整改清单,按照“四个回应”的要求,与人对应、与事对应,明确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并以适当方式公开。局机关中层干部及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和清单,可在局机关内部或各单位内部公开。

4、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宣传推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广大群众对活动的感受评价,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发挥警示作用。

5、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注重统筹兼顾,把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结合起来,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以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造福人民群众。

中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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