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自主创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
2、设定依据:《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澄政发[2009]130号);《江阴市扶持创业资金申报审核办法》(澄劳社就〔2009〕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全民创业政策的若干意见》(澄政规发[2012]2号)。
3、申请条件: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创业人员。投资兴办企业,同时带动5名以上本市户籍人员就业的企业投资者。
4、办理材料:个体经营业主申请社保补贴需填提供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投资者申请社保补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章程、企业从业人员的录用备案花名册、工资发放凭证。
5、办理流程:(1)本人申请。申请人自愿在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或镇(街道)人社所填写《江阴市自主创业个体业主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或 《江阴市自主创业企业投资者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经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和镇(街道)人社所初审同意并签署意见后送至江阴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审核。(2)审核。江阴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上报资料进行复审。(3)补贴发放。补贴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拨付后,个体工商户补贴资金转帐至个体业主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农商行帐户,企业补贴资金则转帐至企业指定银行帐户。
6、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7、联系电话:86812121。
8、办理地点:江阴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虹桥北路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