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就业失业登记证虚拟办理
2、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8号令);(3)《无锡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锡人社规发[2015]4号)。
3、申请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未进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本地或外地户籍的无业或失业人员。
4、办理材料:(1)本市户籍人员需携带: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携带毕业证书;(2)外地户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如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携带毕业证书。
5、办理地点:江阴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虹桥北路138号)、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或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
6、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即时办理。
7、联系电话:12333,86803365。
8、办理流程:本人携带资料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