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
2、设定依据:《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澄政发[2009]13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全民创业政策的若干意见》(澄政规发[2012]2号);《关于促进全民创业政策资金申报审核操作办法》(澄人社[2013]18号。
3、申请条件:普通高校毕业生(指毕业2年内初次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澄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2012年8月29日后自主创业吸纳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4、办理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需提供);创业者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澄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学年在校生证明;单位招用人员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申报日期前一年的工资发放凭证。
5、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单位自愿在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或镇(街道)人社所填写《江阴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与《江阴市创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经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和镇(街道)人社所初审同意并签署意见后送至江阴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审核。(2)审核。江阴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上报资料进行复审。(3)补贴发放。补贴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拨付后,个体工商户补贴资金转帐至个体业主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农商行帐户,企业补贴资金则转帐至企业指定银行帐户。
6、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7、联系电话:86812121。
8、办理地点:江阴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虹桥北路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