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科室、事业单位:
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报组织部请示同意:
杨栋同志任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瑜明同志任局医疗工伤保险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秦宏鹏同志任局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