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
2、设定依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澄政发[2006]75号);《江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促进就业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澄政办发[2009]5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再就业扶持扶持力度促进社会充分就业的意见》(澄人社[2014]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澄人社[2014]9号)。
3、申请条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八类”就业困难对象:包括:“4045”大龄人员;双失人员;单亲家庭失业人员;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或零转移家庭贫困户人员;城乡低保家庭人员;特困职工家庭人员;驻澄部队随军随调家属。
4、办理材料:申请社保补贴时需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原件。
5、办理流程: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参保缴费首次申请社保补贴,需携带身份证、市民卡至所属村(社区)填写《江阴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经村(社区)初审后,至所属镇(街道)人社所或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理补贴手续。一次申报即可自动生成社保补贴数据,不改变灵活就业参保状态且正常缴费情况,只需首次递交申请资料。
6、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7、联系电话:86812121。
8、办理地点:江阴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虹桥北路138号)或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