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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江阴市人社局决算公开

2016年度市人社局决算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17-07-2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和工作任务有: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锡委发〔2009〕82号)和《中共江阴市委、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澄委发〔2009〕31号),设立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实施国家、省、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政策,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管理规范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开发、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整体开发、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人员、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中央和省、无锡市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全市劳动标准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出国(境)外培训工作,负责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0个,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本级。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8个,分别如下:

  (1)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3)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4)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6)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7)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8)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3、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1)市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

三、2016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就业创业更稳定。优化就业创业政策,出台《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做好创业服务,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00余场,全市提供就业岗位5.9万个,解决本地劳动力就业3.6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农村调查失业率为2.83%。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核发社保补贴、岗位补贴2.02亿元,惠及5.5万人;对9525名江阴籍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制”管理,高校毕业生返澄就业率达93%,困难家庭大学生100%就业。做强创业载体,建成江南大学国家科技园(江阴)创业园、创业大学、创业加盟云市场。加大创业帮扶力度,举办大学生创业公益夏令营活动,启动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规模由1000万元扩大到2000万元,可贷额度达到1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700万元;落实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贷款,对45家创新创业型中小微企业成功放贷9000万元,全年扶持创业2550人,带动就业1.29万人。

2、保障体系更完善。推动社会保险由“广覆盖”迈向“全覆盖”,对全市近30万人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城保扩面4.3万人。对建筑业开征工伤保险,全市共有98个新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程预算总造价40.04亿,缴纳工伤保险费480.51万。降低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率,全年为企业减负近2亿元。推进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帐户结余用于体检、健身和购买商业保险。全面推行医药机构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各类保障待遇持续提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养老补助金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250元、600元提高到280元、670元;连续12次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退休职工每月平均增长146元,人均月养老金达1962元。完成16万退休职工免费健康体检。

3、服务发展更有力。做好“上门揽才”,开展新一轮“才聚江阴”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组织141家企业赴省内外高校集聚地进行招才引智,提供岗位4597个。做好“千里寻才”,成功组团赴德国、瑞士开展国际化高技能人才合作洽谈。做好“服务暖才”,继续实施优秀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开展高层次人才“一卡通”、人才公租房资格认定、各类人才项目申报等工作。做好“主动造才”,启动实施“食尚江阴”万人培训工程,“十三五”期间将免费培养餐饮业从业人员10000名,扶持新办餐饮业创业实体500家。做好“开门育才”,举办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智库学者江阴培训班。做好“主动迎才”,参与举办“智慧江阴”2016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对接洽谈会。今年以来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500人、大学生7000人,引进人才总量1万人,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取证人数4500人。目前全市共建成16家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11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人才总量突破31万人。

4、人事管理更规范。持续做好规范化人事管理,积极推进人事工资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对53名公务员(参公人员)、137名事业人员按照全程纪实程序提拔任用。“阳光”招录事业性质人员348人、机关事业编外人员292人。安置军转干部45人。以“军事化”模式举办公务员、事业人员初任培训,并扩大到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新招聘人员。实施公务员(含参公)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开展2016年省公务员大讲堂“送教下基层”活动。对全市400多家机关事业单位的454名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带薪年休假。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新一轮调标工作。推进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

5、劳资关系更和谐。推进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蓝盾”专项行动,指导300余家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对1万多家企业发放“服务单”。处理关停企业 18 家,涉及职工1259 人,指导企业裁员9 家,涉及职工 628人,企业发放经济补偿金 3153多万元,补缴社会保险1048 万元。对全市1万余家企业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工作。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一诉全查”制度,以“解决一案,规范一户”的方式规范企业用工。继续实施劳动关系分色预警,加大对恶意欠薪、老板逃匿等重大劳资纠纷案件的打击力度,32人移交公安处理,追欠职工工资9000余万元。加强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市共调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000余件,其中仲裁院立案受理1549件。

6、公共服务更高效。对全市300多名村(社区)协理员开展新一轮培训。建立工伤网上申报平台,打通快速认定通道,实现工伤职工及时就医、快速结算。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机制。创新医保监管手段,实施医保远程实时监控三期工程,建立三位一体监控服务体系。发放省社会保障卡36万张,新版市民卡20.5万张,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30万人。12333受理各类咨询服务10万次以上。开展“双进双送”活动,并专题开展“稳就业保用工”、“降成本强保障”、“聚英才促转型”、“优服务促和谐”等活动,走进百余家企业解决各类难题。

 

 

第二部分 市人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共13张)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采购情况表

十三、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人社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3150.92万元

人社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113150.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350.93万元,增长36.66%。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60.0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人才发展专项支出)减少588.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1229.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279.5万元、商业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增1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05.08万元、教育支出(高技能人才专项,15年纳入非税科目,16年划入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的就业补助科目)减少292.62万元。

  1.财政拨款113150.92万元,为市财政当年拨入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50.6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12746.81万元

人社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112746.81万元,与上年相比总支出增加29879.99万元,增长36.06%,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61.2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人才发展专项支出)减少588.21万元、教育支出(高技能人才专项-非税)减少292.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0757.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279.5万元、商业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增1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05.0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6.69万元,为人力资源事务中的人力资源、军转干部补助、引进人才、事业运行、其他人力资源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184.83万元,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005.77万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抗美援朝战士生活补贴、失业军转干部补贴、军转退休干部补助、军队转业干部生活补贴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6万元,为本市离休人员医疗统筹支出。

  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8万元,为赴德、瑞洽谈国际化高技能人才培养合作项目费用。

  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16.72万元,为行政事业单位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454.7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

人社局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13150.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150.9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人社局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1274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0.95万元,占5.28%;项目支出106795.86万元,占94.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3150.92万元

人社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3150.9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30643.55万元,增长37.14%,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60.0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人才发展专项支出)减少588.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1229.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279.5万元、商业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增1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05.0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2746.81万元

人社局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746.8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30172.61万元,增长36.54%,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61.2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人才发展专项支出)减少588.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0757.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279.5万元、商业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增1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05.08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人社局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746.81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5950.9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28%;项目支出106795.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4.7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172.61万元,增长36.54%,主要原因同公开表4支出说明。

人社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50.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746.81万元,增加106496.5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澄财预【2016】18号《关于下达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下达的16年度部门预算批复数不含科学技术支出、军队转业失业干部资金、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补助、就业补助、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医疗保障支出等政府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市人社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6.69万元,占0.91%;科学技术(类)支出184.83万元,占0.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005.77万元,占96.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6万元,占1.68%;商业服务业支出16.8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16.72万元,占0.55%。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人社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50.9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22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24.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人社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746.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172.61万元,增长36.54%。主要原因同公开表4支出说明。

人社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50.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746.81万元,增加106496.5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澄财预【2016】18号《关于下达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下达的16年度部门预算批复数不含科学技术支出、军队转业失业干部资金、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补助、就业补助、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医疗保障支出等政府专项资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50.9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22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24.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49.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2.55%;公务接待费支出 43.1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7.4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同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2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6.2万元,完成预算的12.3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0.27万,主要原因系随着创业工作的推进,业务用车较上年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费43.19万元。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3.19万元,完成预算的57.4%,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或同级部门间的业务指导、学习交流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11批次,3046人次。与2015年相比,减少了5.64万,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

人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22万元,全年召开会议98个,参加会议2348人次。与2015年相比,减少了5.19万,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会议费用。

人社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0.53万元,全年组织培训18次,组织培训130人次。与2015年相比,减少了28.14万,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培训费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决算、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3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去年减少289.34万元,减少54.11 %。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按照决算报表填入要求,只是反应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数,不再包含单位专项部分。

具体明细如下:办公费6.88万、印刷费35.92万、水费1.28万、电费24.9万、邮电费16.23万、物业管理费0.94万、差旅费16.97万、维修(护)费13.84万、租赁费1.06万、会议费1.93万、培训费1.27万、公务接待费19.2万、专用材料费0.3万、劳务费13.47万、工会经费32.28万、其他交通费用6.69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9万、其他资本性支出40.74万。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1万元。支出主要用于办公用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的更新。

十三、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6 年度全口径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66.19万元(与部门决算的财决表5支出决算明细表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6.8万,占“三公”经费的25.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37%;公务接待费支出 43.1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5.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同国(境)费用16.8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年使用全口径预算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4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赴德国、瑞士洽谈国际化高技能人才培养合作项目。2015年无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2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6.2万元,完成预算的12.3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使用全口径预算拨款安排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0.27万,主要原因系随着创业工作的推进,公务用车运行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费43.19万元。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3.19万元,完成预算的57.4%,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或同级部门间的业务指导、学习交流等,2016年使用全口径预算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211批次,3046人次。与2015年相比,减少了5.64万,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

人社局2016年度全口径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37%。全年召开会议99个,参加会议2357人次。与2015年相比,减少了3.52万,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会议费用。

人社局2016 年度全口径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57.57万元,完成预算的76.25%。全年组织培训22次,组织培训252人次。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18.9万,主要原因是对全市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公文写作等技能上岗初任培训,这项培训经费2016年开始纳入单位专项经费。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基建收入、支出说明

2016年人社局社保大厅改造依据澄发改投【2015】1号文,社保大厅改造工程款发生53.14万元。 做决算报表时因市财政国库中心核对的支出明细没有反应该笔数字,为保持与国库中心数据的一致性,故2016年度决算报表收入、支出数据比实际财务收入、支出数据都少了53.14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所有权除了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有3辆车以外,其他车辆的所有权是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属于借用车辆,填制2016年度决算报表时,因各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无法填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人社局2016年全口径三公经费实际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1万元,比上年增加4.7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创业工作的推进,公务用车运行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九、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省教育厅及省属高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十二、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十五、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十六、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七、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

  十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九、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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