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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18医保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7-20
 
 
 

1、2018医保年度指什么时间?

答:2018医保年度是指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期间。

2、困难参保人员指哪些人员?

答: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总工会认定的城镇低保对象、特困职工,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重度残疾参保职工。

3、享受年度医疗救助的对象有哪些?

答: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总工会认定的城镇低保对象、特困职工,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重度残疾参保职工;审批到门诊特病尿毒症透析、门诊慢性病重性精神病、恶性肿瘤的参保职工;年度住院个人自负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的重病参保职工。

4、困难人员全年能享受多少救助?

答:三类困难人员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部分累计1500元以内的给予100%的全额救助;三类困难人员住院起付线费用全额救助,其余自负部分医疗费用给予70%的医疗救助,救助以后年度个人自负费用累计在2000元以上部分救助80%。

5、2018医保年度门诊救助标准是多少?

答:1、尿毒症人员门诊救助。尿毒症需透析治疗患者符合规定的门诊相关用药、必要材料、检查费用,在享受门诊补助基础上,其年度个人自负费用累计在15000元以内部分给予80%的救助。

2、重性精神病人员门诊救助。重性精神病人员的门诊费用,在享受门诊医疗费用补助的基础上,其年度个人自负费用累计在2000元以内部分给予80%的救助。

3、恶性肿瘤人员门诊救助。恶性肿瘤人员的门诊费用,在享受门诊医疗费用补助的基础上,其年度个人自负费用累计在2000元以内部分给予50%的救助。

6、2018医保年度住院救助标准是多少?

答:住院救助标准,2018医保年度内住院个人自负费用累计在1万元以上的,实行分段按比例救助、累计结算、最高封顶的办法给予年度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为8万元。具体分段比例为市内个人自负费用1-3万元部分救助50%,3-5万元部分救助60%,5万元以上部分救助70%;市外费用按照上述分段比例递减10%进行救助。

7、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答:医疗救助无需单独申请,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刷卡时直接结算。

8、办理“无锡大市一卡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救助费用要不要回本地申报?

答:开通“无锡大市一卡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人员,在异地就医刷卡结算时,医疗救助费用同样实时结算,无需回本地二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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