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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推行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7-20
 
 
 

从2018医保年度起在江阴市人民医院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DRGs付费试点。下面我们来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DRGs?

答:DRGs(Diagnosis Related Groups) 是目前国际上较为主流和先进的支付方式。 它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若干个诊断相关组,每组给予定额标准,其实质上是一种病人分类方案,是专门用于医疗保险预付款制度的分类编码标准。这种付费方式兼顾了病人、医院、医保等各方面的利益,其主要优点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规范医疗行为和促进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提高。

二、推行DRGs付费由哪些政策依据?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6号)明确要求推行DRGs付费试点。同时,无锡市被确定为江苏省DRGs付费先行试点地区,江阴市也在DRGs付费先行试点地区范围内。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DRGs付费试点的时间和医院有哪些?

答:2018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在市人民医院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s付费试点。

四、2018医保年度DRGs分组情况和入组率情况?

答:2018医保年度市人民医院DRGs共分为430组,整体入组率97%以上。

五、DRGs付费试点对参保群众就医和报销费用有影响吗?

答:DRGs付费保持参保群众原有的补偿方式不变,DRGs付费改革不影响参保群众的就医、结报补偿方式和流程。DRGs付费只是改变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结算方法和流程。

六、DRGs付费的预算额度在总额控制额度内吗?

答:试点医院DRGs付费的预算额度包含在试点医院总额控制额度内。

七、试点医院疾病分组的标准是什么?

答:试点期间疾病诊断编码以ICD-10北京临床版(V6.01版)为标准,手术操作编码以ICD-9-CM-3北京临床版(V6.01版)为标准。

八、对试点医院激励约束有哪些?

答: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年终决算后,结余10%以内部分试点医疗机构留用70%,医保基金留用30%,结余10%以上部分由医保基金全额留用;超支10%以内部分医保基金补助30%,试点医疗机构承担70%,超支10%以上部分由试点医疗机构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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