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公证?
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已开始逐渐为人们所接受,但当事人在公证过程中尚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在约定的时间上,有的人就顾名思义,以为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必须在婚前办理,婚后就不能办了。其实,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所有的财产做出的不作为婚后共有财产的约定,在婚前、婚后均可办理,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
关于财产的范围问题,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私有房产、存款、家具、电器、有价证券(股票、债券等)、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以及个人所有的股份、生产资料等等。当事人不应该将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列入约定的范畴,如有的当事人要求将父母名下的房产或公有住房等作为约定内容,这是不妥当的。
另外,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在场。有的当事人以为是我个人的财产,我自己来公证就行,不用让对方知道了,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也有的当事人认为,约定内容只要双方认可就行了,无论什么内容,都可以办理公证,这种想法也是不对的。约定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公平合理,并且当事人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否则,约定是不能生效的。
应该明确的是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并不影响财产的继承权,如果当事人需要确定财产继承人,可另行办理遗嘱公证。
申办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
3、与协议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收益权等权益的证明、财产清单;
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文本;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1、什么是遗嘱公证?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个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外的人。
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五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2、办理遗嘱公证需具备哪些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3、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 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证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公证遗嘱生效前,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公证人员均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三、如何办理收养关系公证?
1、办理收养关系公证所需材料:
(1) 民政部门制发的《收养登记证》;
(2) 收养人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无子女证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应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证明;
(3) 送养人应提交的证件、材料:
a、 送养人为生父母的,应提交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同意送养的书面材料、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
b、 送养人为其他监护人的,须提交被收养人生父母的死亡证明、本人有监护权的证明、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及身份证、户口簿;
c、 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院做送养人的,应提交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院同意送养的证明,被收养人出生时间、地点及身体健康证明,如知道生父母的,应出具其生父母的情况证明材料;
(4) 被收养人应提供的证件、材料:
a、 被送养人为十周岁以下的,送养人应提交被收养人的户口簿或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
b、 被收养人为十周岁以上的,由本人或送养方提交:
(a) 被收养人同意本人被送养的书面意见;
(b) 被收养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原件,已满十六周岁的,还应提交身份证;
(c) 被送养人有配偶的,提交配偶同意其被收养的书面意见。
c、 被收养人为弃婴、孤儿的,应提交民政部门或儿童福利院的关于儿童来源以及同意送养的证明;
(5)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公证收费:
(一) 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500元;
(二) 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800元;
(三) 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1000元;
(四) 其他费用另计。
四、如何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1、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所需材料:
(1)出卖人应提交的证件、材料:
a、出卖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
b、出卖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
c、出卖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d、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
e、出卖共有房屋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f、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g、拟出卖的房屋为国有资产的,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的证明文件;
h、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买受人应提交的证件、材料:
a、买受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
b、买受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
c、买受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d、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3)出卖人、买受人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2、公证收费:
标的额 收费比例
500000以下 0.3%
500001-5000000 0.25%
5000001 -10000000 0.2%
10000001 -20000000 0.15%
20000001- 50000000 0.1%
50000001- 100000000 0.05%
100000001以上 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