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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5?10思廉日”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2
 

基层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要求,进一步构建党风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教育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向善向上,拒腐防变,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决定在系统组织开展“5·10思廉日”党风廉政教育主题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10前后。

二、参加人员

以党员干部为重点,面向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三、活动安排

今年“5·10思廉日”要重点组织开展好6个方面的活动:

1开展一次廉政专题学习。局机关和基层各单位要把《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及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活动。要采取组织生活会、专题辅导讲座、读书会、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全面领会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组织参加一次两部党内法规知识测试。5·10思廉日”活动期间将开展两部党内法规知识测试工作。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由市纪委组织的两部党内法规知识测试;局纪委组织系统党员干部两部党内法规知识测试。另外,根据《关于在系统开展“明准则  知条例  守纪律”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澄水纪检2号)文件要求,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科室学习两部法规的心得体会文章请于520前报局监察室。

3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局将组织局机关、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赴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基层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通过赴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

4、开展一次廉政谈话。5·10思廉日”活动期间要重点开展好三个层面的廉政谈话:一是局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二是班子成员同分管科室、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三是纪委书记同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廉政谈话要突出慎独、慎初、慎微教育,做到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防范。基层各单位要参照以上谈话要求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廉政谈话要搞好记录。

5、开展一次搜集整理家训家风活动以局机关干部、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家庭立家规家训为重点,基层干部职工家庭积极参加,开展“立家训·树家风”搜集整理活动,参加家庭请填写家训家风搜集登记表(见附表),推动系统党员干部传承、编立好家训,争做践行好家风的表率。家训家风登记表请于520前报局监察室。

6、开展一次廉政实践活动。基层各单位要结合水利农机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廉政在我服务中”、“廉政在我执法中”、“我为党旗添光彩”等廉政主题实践活动,活动要突出实践特色,深入服务对象中,帮助服务对象办实事、解难题。

四、活动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基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思廉教育,亲自参加宣传教育活动;局监察室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督察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认真组织实施。基层各单位要把开展“5·10思廉日”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与推进中心工作任务有机结合,努力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在管用、有效、管长远、管根本上下功夫,让接受廉政教育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一种自觉行动。

三要深入宣传活动。基层各单位要利用各种载体,深入宣传“5·10思廉日”党风廉政教育主题活动,大力营造崇廉尚洁的单位氛围。要精心策划,挖掘亮点,积极向局、市报送新闻稿件。61日前,要向局监察室书面报送活动小结及相关图片。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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