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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2
 

基层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纪委《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澄纪发〔201633号)转发给你们,请基层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八个严禁”。局纪检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附件: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澄纪发〔201633号)

 

二○一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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