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中国驻外使领馆要求被邀请人提供《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的;
二、注册在本市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三、被邀请人来华进行短期商务访问。
办理材料
“无锡市外国经贸人员来华签证邀请函管理系统”于2017年12月18日正式上线,各企业邀请部分国家外国人来华进行短期商务访问的,将全部通过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一、申请对象
注册地在无锡的内资或外资企业(内资企业需持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资企业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二、申报网址
系统网址:
http://118.31.1.76:8080/chinavims/admin/login.html
操作办法详见无锡市外国经贸人员来华签证邀请函管理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
三、申报流程
1.网上注册:企业信息填报—市(县)区商务局网上初审—市商务局窗口核查—注册成功
2.网上申报:企业网上申报—市(县)区商务局受理—市商务局审核审批、寄件(快递到付)
四、企业网上注册
点击系统“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注册要求:信息填报正确、完整、属实;附件清晰,正放上传,不得错传;网上审批通过后会以短信形式告知专办员至无锡市商务局窗口现场核查备案。
五、窗口核查备案(无锡市商务局窗口现场备案)
单位核查备案需专办员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内资企业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外资企业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4.专办员备案表(附件2)原件
5.法定代表人不能亲笔手签的,须提供授权他人签字委托书(附件3)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六、网上申报所需材料(均需原件,正放上传)
1.办理外国人来华邀请函申请表(在线填报邀请信息,提交后在线生成申请表,核查打印后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单位公章);
2.被邀请人护照照片页全页(照片页平摊后上下两页连页扫描,也可平拍照片,必须是彩色照片或彩色扫描件,护照有效期限距出境日期至少半年以上);
3.被邀请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
4.被邀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来华访问派遣函(需带外方公司章);
5.邀请单位的担保责任书(附件4),请勿手填,务必打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亲笔手签,因故不能签名的须提供授权他人代签证明,被委托人需亲笔手签;
6.若双方有直接贸易凭证的,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一年内凭证,如提单、银行汇款水单等(需带第三方章);
7.若双方无直接贸易凭证的,需提供双方贸易合同或合作意向书,及外方公司所在国开户行出具的公司当年度银行资信证明(需带银行章);
8.若被邀请人来过中国的,需提供最近一次来华签证页及出入境章;
9.若涉及来华参加展会的,需提供举办方出具的展位收费清单等参展材料;
10.若被邀请人需在第三国申请签证,需提供第三国居留证或工作签证;
11.视邀请情况须提供的其它材料。
相关材料要求:
1.以上材料除官方英文原件外,其他外文件(如:营业执照、银行资信、居留证、工作签证等)需专业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或英文,并在原文件及翻译件上盖翻译公司骑缝章。
2.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彩色原件,彩色扫描或手机等电子设备拍摄的清晰照片均可,需确保材料完整清晰,信息齐全。所传附件与所选标签一致,不得错传。
七、其他要求及规定:
1.网上申报时,各企业应严格审查、核实被邀请人的身份、来华目的、公司及个人的资信情况,特别是首次接洽和通过网络接洽的客商,邀请单位要保证申办材料的真实性。
2企业申请《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应当接受被授权单位的有关询问,如需向邀请单位和被邀请人核实有关情况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3.凡提供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无法确认邀请事由的真实性而拒发《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签署人认为证明材料存有疑问的一律不予签发。
4.对提供造假材料以骗取《邀请函》的单位,将视情记入失信企业名单;被邀请人在华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邀请单位将被取消办理资格,停办所有邀请函件。
5.我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签证处)有权视情拒发或改发签证,最终的签证以我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签证处)签发的签证为准。有关签证的其他详细事项请登录我国驻外使馆的相关网站查询。
办理地址:无锡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政务服务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
咨询电话:81825596
附件1:无锡市外国经贸人员来华签证邀请函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2:专办员备案表(空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样稿)
附件4:担保责任书(样稿)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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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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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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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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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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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户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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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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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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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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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用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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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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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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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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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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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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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商务局受理、
无锡市商务局审批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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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被授权文号:外交部领事司380号文,无锡市商务局被授权编号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