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2、申请单位应先取得海关注册登记编码,再办理原产地证书注册登记手续。
3、原产地证书须由手签员申请。
4、申请单位签署证书印章应为中英文名称对照(一体)印章,大小尺寸不超过8CMX2CM(长X宽),颜色为蓝色、形状长方形。
5、本表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手签员手签笔迹须本人亲笔签署。
6、HS编码须按海关税则填写8-10位。
7、出口产品含进口成份的,需填写《含进口成分产品成本及加工工序明细单》。
8、此表各项内容须填制完整,不得涂改,不得缺页。
9、凡资料不全、内容填制不真实、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单位,签证机构一律不予受理。
10、注册内容如有变更,须到签证机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随附资料(所有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
1、填写完整的《申请原产地证书注册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3、自营进出口权批件(资格证书/批准证书/备案登记表)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5、企业海关注册登记证及复印件一份;
6、签证机构需要的其它资料。
注册费:350元
无锡贸促会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行政服务中心1楼;电话:81825679、81825684;
江阴贸促会电话:8641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