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系统于2016年9月1日上线试运行。试运行过程中,收到各级用户关于系统很多的意见与建议。经请示商务部外贸司,对系统常见问题统一回复如下。
Q1、登录系统提示用户不存在。
A:1需先注册新用户2如确认有用户,核对代码类型及企业代码是否正确对应。
Q2、个别企业用户企业名称、审核部门名称、审核部门代码显示为空。
A:需登录后对注册信息进行变更,补全所有信息,上报审核。如无法登录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Q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何补充。
A:系统管理-注册信息管理-变更。
Q4、邮箱和手机号如何修改。
A:系统管理-注册信息管理-修改,注册信息编辑状态或待审状态时不能修改,信息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操作。
Q5、内资企业不涉及进出口等问题,故外汇登记号,海关注册编码,进出口经营权等都无法填写。
A:内资企业外汇登记号,海关注册编码为非必填项,可不填。
Q6、系统中行业分类都是制造业选项,经营企业无法选择。
A:经营企业可填报其经营商品的所属行业分类。
Q7、关于进口料件或出口成品填报说明。
A: 企业用户需填报其上年度进口料件或出口成品情况,以及本年度计划经营进口料件或出口成品情况。
Q8、企业实际申报商品单位与系统提供商品单位不同。
A:系统允许企业自行添加计量单位。
Q9、企业申报的进口料件、出口成品(10位HS编码)为禁止类商品时,无法填报。
A:系统提供例外选项,符合例外条件的可勾选后保存。
Q10、料件成品数量很多,录入不便。
A:系统可以进行数据导入,请点击Excel导入下载对应模板,填写后进行导入操作。
Q11、通过有关部门管理认证情况中,企业无法提供部分证明文件。
A: 经营加工企业、加工企业必需通过:环保验收、消防验收、缴纳社保;经营企业必需缴纳社保,其他认证可选填。安全生产验收各类型企业均可选填。
Q12、企业每月都有缴纳的社保,填哪个回执单号,上传哪个扫描件。
A:填报距申请生产能力证明最近缴纳的回执单号及扫描件。
Q13、外汇分类评级、检验检疫分类评级没有。
A:可以选无。
Q14、企业年生产能力如何填报。
A: 填报其有能力加工或生产的产品;经营企业可不填报。
Q15、对外投资是否必填。
A:为非必填项,无对外投资意向可不填。
Q16、打印时内容为空或打印报错。
A: 请在登录页面下载安装打印控件。
Q17、打印进口料件、出口成品清单时,企业代码只显示前4位,而且数据条数比填写的少。
A:系统设定,汇总商品代码前四位和商品单位进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