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阴市委办公室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完善产业强市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澄委办发〔2017〕17号)、《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意见》(澄委发〔2017〕14号)、《江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管理办法》(澄财规〔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经各镇、街道、园区初审,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材料中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信用核查,全市共有203个项目符合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补助资格,列入资金扶持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10-86860939。
 
附件: 2017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