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至8月,我所开展了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督查。
我市目前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97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2家、二级医疗机构16家,一级或参照一级管理的医疗机构39家、其他医疗机构538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采供血机构1家。此次专项共出动监督员997人次,车辆421台次,对各类医疗进行了全覆盖。
检查情况总体良好: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法制意识明显增强,院感科管理人员也加强了对医疗废物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的追踪管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内部转运、暂时贮存、对外交接过程等各个环节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对使用后未污染的玻璃(或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的处理方式和去向进行了专项监督。今年我市与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签约的医疗机构有79家,其余为二级签约。
下一步我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加强宣传培训,责任到人。特别是对小型医疗机构负责人应不间断加强宣传和培训,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收集及时。确保废物安全处置公司上门收集医疗废物时间不超过二天。三是加强运输管理,统一收集。建议自省而下的卫生行政部门发文明确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运送医疗废物使用统一车辆收集。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惩管结合。结合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继续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回头看”,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