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金融办,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金融办: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包括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创新发展,做好小贷公司上市备案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部分监管政策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3〕102号)文件精神,省金融办制定了《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上市备案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