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档案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一、档案管理体系建设 |
1.档案工作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制度健全。 2.档案工作有计划、有台账、有总结、有考核。 3.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门类档案。 4.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各项工作制度。 |
0.05 |
二、档案业务建设 |
1.档案办公、保管、查阅等场所符合要求。 2.档案装具(设备设施、卷皮、卷盒等)符合要求。 3.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分类方案符合要求。 4.档案内容齐全完整,质量符合要求。 5.档案资料按规定整理上架,并编目、编号。 6.档案移交、接收、鉴定、统计等工作符合规定。 7.建立健全档案全宗卷。 8.档案工作符合星级规范。 9.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公开文件、资料、统计年报。 |
0.20 |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 |
1.积极开展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 2.数字档案室系统得到应用。 3.建立各类档案目录数据库并符合质量要求。 4.按规定建立档案全文数据库并符合质量要求。 |
0.15 |
四、档案利用服务 |
1.档案人员热情、专业,熟悉库藏。 2.档案目录齐全。 3.档案利用台账齐全,有典型案例。 4.档案征集、编研工作有序开展。 |
0.05 |
五、档案监督指导 |
1.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网络健全。 2.建立健全监督指导工作制度。 4.按规定组织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 5.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符合规范。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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